新华社北京9月12日电 为指导规范大型网络平台设立、运行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对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监督,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2日就《大型网络平台设立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2日。
征求意见稿提出,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是指由大型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成立的,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对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监督的独立机构。外部成员是指具备个人信息保护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在受聘大型网络平台担任除监督委员会成员外的其他职务的人员。
征求意见稿指出,监督委员会重点对大型网络平台的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建设情况、敏感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落实监管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监督委员会应当建立与大型网络平台用户常态化沟通机制,听取用户意见建议,回应用户关切。
根据征求意见稿,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得干预大型网络平台正常运营,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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