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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处理 荥阳市 等待时间 2小时:45分钟 根据东郭村群众反映,用地单位并没有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书面协议,径自占用徐兰高速铁路两侧的集体土地,多年来没有向群众支付任何补偿费,群众居然连用地单位的基本信息也不知道,索要补偿费也不知道该找哪个单位。乔楼镇政府干部以“地方财政资金极其困难”为借口,对群众的合法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拒不采取任何有效处理措施。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处理意见 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责成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荥阳市农业农村局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应当立即查明占用徐兰高速铁路两侧的集体土地基本情况,用地单位是否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征收手续,是否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如果用地单位的行为符合《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应当责令用地单位与全体承包户立即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流转土地的名称、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土地类型、地块代码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转方式;流转土地的用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流转价款或者股份分红,以及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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