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4月9日电(记者张华迎)福建三明名佑(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猪肉制品加工智慧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3·31”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公布。记者9日从福建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该事故造成5死6伤,5名有关责任人员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25年3月31日,位于三明市三元区的名佑(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猪肉制品加工智慧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发生火灾,事故导致5人死亡、6人受伤,过火面积约4500平方米。
福建省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未依法依规申请办理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施工许可,使用燃烧性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保温材料制品,擅自移动、切割排烟管道,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初起火灾处置不力,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而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根据报告,事故调查组建议将切割排烟管道负责人张某龙等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朱某等10名有关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名佑(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及该公司董事长黄某煌、总裁陈某水给予行政处罚,责成三元区政府向三明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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