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午,漯河中院携手舞阳县法院,在舞阳县北舞渡镇联合设立“贾湖遗址司法保护基地”。此举标志着我市在构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体系、推动文物保护治理法治化进程中,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关键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思杰,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庞景玉共同为“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揭牌仪式由漯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晓东主持。
贾湖遗址作为距今约9000年的新石器时代重要文化遗存,以“最早的契刻符号”“最早的人工栽培稻”等“十一个世界之最”闻名于世,被誉为“人类从蒙昧迈向文明的第一道门槛”。保护好贾湖遗址,就是守护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就是为子孙后代留存一部“活着的历史教科书”。成立贾湖遗址司法保护基地,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司法机关主动融入文化传承发展大局、以法治力量守护中华文明根脉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