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武陟县法院沁南人民法庭运用“人大代表﹢法官”联合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因光伏板遮光导致农作物减产的涉农纠纷,既保障了农户的合法权益,也兼顾了个体经营需求。
王某甲系武陟县某村村民,承包的农用地与王某乙的厂房相邻,两者仅相隔两米多宽的田间小路。王某甲认为,厂房屋顶的光伏板投入使用后遮挡了农田阳光,导致其农作物光合作用不足、产量下降,遂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勘验,实地了解光伏板遮光范围和时长,以及农作物生长受影响情况,并当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情绪激动、分歧较大。
为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法官联合村党支部书记、乡镇人大代表,共同开展释法析理和情绪疏导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依托人大代表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一方面从法律层面向双方释明相邻权的权利义务,明确光伏板对农田造成的实际影响;另一方面从邻里和睦、乡村和谐的角度耐心劝说,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自2026年起,每年6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补偿款300元,直至光伏板拆除或原告家庭联产承包合同到期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