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劳动者权益保护这一系统工程,司法、行政部门应如何协同发力?新就业形态的兴起给传统的劳动法律关系认定与权益保障体系带来了全新挑战,司法实践如何回应?立足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如何通过司法引导与保障,推动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的和谐劳动关系新格局?
1月20日,新乡中院组织召开新乡市劳动者权益保护座谈会,联合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向社会推介12起典型案例。市检察院、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相关领导,以及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代表、基层法院员额法官代表、媒体代表等参加会议,部分省人大代表受邀参加活动。新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静参加座谈,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志飞主持会议。
会上,新乡中院联合新乡市检察院、新乡市人社局共同推介了“李某诉某置业公司工资提成争议案”等12起劳动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涉及职工休息休假、工伤赔偿、劳动报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重点领域,集中展现了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合力护航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新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