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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处理 荥阳市 等待时间 10小时:3分钟 精准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荥阳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54号)要求,以信息比对和服务方式精准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改善群众服务体验,有效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2018年10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本规程适用于正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 一、基本原则 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坚持信息比对为主、现场核实为辅,寓认证于无形、寓认证于服务的基本原则。 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方式 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方式,包括人社部门内部数据比对,与公安、司法、民政、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医保、法院等部门进行数据共享,人脸识别等自助认证方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定期与国家人口库、铁路和民航乘客信息库、出入境人员信息库等进行数据比对,并将比对结果上传至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待遇状态比对查询系统,供各地下载使用。 省、市人社部门应及时下载、使用部级比对数据,并加强与本地公安、司法、民政、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医保、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数据定期共享机制,拓宽数据共享渠道,做好本级信息比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整理信息比对结果,形成具备领取待遇资格人员名单、丧失领取待遇资格人员名单和待核实人员名单,并做好相应信息标识。 社保经办机构定期将待核实人员名单按居住地进行分类,下发至居住地基层服务组织进行信息核实。认证信息核实通过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上门服务、村(居)协办员上报等方式进行。对具备领取待遇资格的人员应留存图片或视频等佐证资料。各险种间认证信息要协同共享。 三、存在问题 近日,荥阳市乔楼镇槐树洼村基层组织向群众发出通知,要求群众通过“郑好办”手机APP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认证,实际上,一部分群众没有手机,或者仅有非智能手机,不可能通过“郑好办”手机APP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认证。 四、整改意见 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责成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即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村(居)协办员参加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河南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第三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人人熟悉业务知识。 (二)责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村(居)协办员,以信息比对和服务方式精准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改善群众服务体验,有效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 (三)对乔楼镇槐树洼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槐树洼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当年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分别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