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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监督整改措施
发布时间:2026-08-09    阅读:2次
来源:中原网-心通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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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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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监督整改措施
荥阳市人民政府:
    近日,荥阳市槐树洼村对外发布了所谓的《槐树洼村“助梦启航、爱心助学”公益活动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报名申请(2026年7月23日-8月20日)。符合条件学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高校录取通知书、高考成绩复印件、个人申请到村委会现场登记。初审(2026年8月21日-8月23日)。村审核评议小组对申请人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公示(2026年8月24日-8月28日)。村对年度奖补对象造表公示。确定名单(2026年8月29日至8月31日)。公示期满村民无异议,确定奖补人员名单、奖励金额。举行发放仪式(2026年9月1日)。在村党群服务中心举办发放仪式,受奖学生及家长到现场参加活动。资金拨付(2026年9月2日-9月5日)。通过银行代发方式将奖补资金打入受奖励学生提供银行账号。符合条件学生请在在规定时间内到村登记,逾期未完成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资格,不再补办。
     一、存在问题
    (一)发放仪式
    2026年9月1日在村党群服务中心举办发放仪式,受奖学生及家长到现场参加活动。
      2026年9月1日,部分大学生已经到校报到,不可能到现场参加活动。
    (二)所谓“逾期未完成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资格,不再补办”
     部分学生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村登记,村民委员会应当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为学生提供便利途径,而不是以所谓“逾期未完成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资格,不再补办”作为冷冰冰的借口。
    (三)强行发放行李箱
   近年来,对于村集体强行发放米面油物品,人民群众强烈不满。群众纷纷认为,发放物品存在虚报价格、村干部吃回扣等巨大的廉政风险。但是所谓的《槐树洼村“助梦启航、爱心助学”公益活动实施方案》居然在为学生发放奖励资金之外,发放行李箱1个,存在虚报价格、村干部吃回扣等巨大的廉政风险。此外,很多学生家长已经购买了行李箱,如果强行发放行李箱,必然导致物资浪费。
     二、处理意见
     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监督整改措施:
     责令槐树洼村村民委员会充分尊重每位学生的合法权利,不得勒令学生及家长2026年9月1日100%到现场参加发放仪式活动。
     对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村登记的学生,责令槐树洼村村民委员会应当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为学生办理奖学金提供便利途径,及时向学生支付奖学金,不得以所谓“逾期未完成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资格,不再补办”作为冷冰冰拒之千里之外的借口。
     责令槐树洼村村民委员会不得向任何学生发放行李箱等物品,行李箱应当折算为资金发放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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