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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处理 荥阳市 等待时间 9小时:59分钟 近年来经过机构改革,乡镇层面不再设立“综治委”、“综治办”,相关工作由乡镇党委政府承担,具体执行平台为挂牌成立的"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聂旭宾作为乔楼镇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不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本地发生“4·29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 一、“4·29群体性事件” 2025年4月29日上午8时许,东郭村几十名群众对乔楼镇党政机关东大门强行实行“封锁管控”,禁止任何人员(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办事群众)出入,封锁时间长达3个小时。这些群众明显构成扰乱机关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给予严厉制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违法犯罪行为,乔楼镇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聂旭宾,采取的是什么处理措施呢? 聂旭宾一直站在乔楼镇机关东门,并未对这些违法犯罪人员进行任何法治教育,更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反而对违法犯罪人员嬉皮笑脸、插科打诨,竟然对一名妇女说“大娘,你照我脸上吐唾沫吧,随便吐,我没有一点意见”。这名妇女说“俺不吐,俺是要钱的”。 由于聂旭宾软弱无能、拒不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广大违法犯罪人员的气焰极其嚣张,使用多辆三轮车彻底封锁乔楼镇机关大门,恣意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 其中一名女性公职人员打算驾车去市级机关开会,违法犯罪人员坚决不让她出门,这名公职人员只能苦苦哀求,“大娘,我要去荥阳开会,已经迟到了,领导在群里批评我,求求你,让我出门吧”。哀求多次,终于得到违法犯罪人员批准,“好,你可以开车出门”,此人驾车出门之后,违法犯罪人员立即使用多辆三轮车彻底封锁机关大门,继续实施“封锁管控”。 还有一名男子向违法人员哀求,“大娘,我是来办事的群众,我不是干部啊,我得赶快去接孩子,求求你们,让我出门吧”,办事群众哀求多次,终于得到违法犯罪人员的批准,“好,你可以开车出门”,此人驾车出门之后,他们立即封锁大门,继续实施“封锁管控”。 “封锁管控”行为从上午8时持续至11时许,长达3个小时,性质极其恶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已经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围观群众感叹,“东郭回民就是厉害啊,这样闹事,政府也不敢管”,“要是汉民来围堵政府大门,早就被警察抓起来了”。 由于聂旭宾的失职渎职、消极应付、应对不力,导致聚众冲击、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大张旗鼓、大鸣大放、胆大包天、毫无顾忌,严重损害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光辉形象,严重损害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尊严和权威。 二、处理意见 荥阳市委、市政府应当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鉴于聂旭宾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应当立即撤销聂旭宾的乔楼镇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人、铁路护路办公室主任等一切职务。 (二)责成荥阳市公安局、荥阳市司法局等机关派出工作专班进驻乔楼镇东郭村,对全体群众进行为期30日的法治教育,坚决禁止聚众冲击、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对于首要分子、其他积极参加的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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