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近年来,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破坏耕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耕地红线与粮食安全,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指引作用,展现人民法院守护耕地资源、捍卫粮食安全的坚定决心,引导社会公众增强耕地保护意识,此次发布4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破坏耕地犯罪典型案例,体现了以下几方面鲜明导向:
一是依法打击“非法压占类”破坏耕地犯罪。“压占类”破坏耕地行为常以“改良土壤”“项目建设”等合法名义为掩护,在耕地上倾倒渣土、堆放废弃物等,严重破坏耕地耕作层。案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