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聚焦 >> 以案说法
薅鸡蛋?小心个人信息被“薅走”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6-06-03    阅读:2次
来源:人民网 作者:admin

一袋鸡蛋竟能套走个人信息

看似贴心的惠民活动背后

暗藏侵害老年人信息安全的陷阱

不法分子专挑老年群体下手

以小利为饵

骗取手机号、验证码牟利

不仅泄露隐私

更触碰法律红线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起,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菜市场、超市等人流量密集场所,专门针对老年群体开展所谓商业推广活动。王某以某电商平台“搞活动送鸡蛋”为诱饵,骗取老年人信任后,要求出示手机号码,随即将手机号发送至上线组建的微信群中,上线利用老年人的手机号码,批量注册各类互联网平台新用户账号,王某则进一步诱导老年人口头告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并将验证码转发至该微信群,协助上线完成全部注册流程。经查,王某通过上述协助注册账号的方式,从上线处按成功注册数量结算费用,再向下线分配相应报酬,累计非法获利12.4万余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收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违法所得依法追缴。

法官说法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电话号码等;验证码系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的数字组合,具有识别、验证个人身份的通信内容,二者均为能识别自然人身份的个人信息。以开展商业推广活动为名,非法收集、出售手机号码及验证码,情节严重的,依法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本案中,王某正是利用老年群体防范意识相对薄弱、对智能手机操作不熟的特点,以蝇头小利为诱饵,轻易获取大量个人信息用于牟利。在此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切勿因贪图小礼品而将手机交由陌生人操作,更不要向他人透露短信验证码;子女也应加强对家中老人的日常提醒和关爱,帮助提升信息安全意识。此外需注意,为他人提供手机号码用于注册网络账号并从中获利,即便未直接实施电信诈骗,也可能因处于犯罪链条的一环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任何以“免费送礼”为由索要手机号、验证码的行为均属可疑,如发现此类情况,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电话:0371-65749110  手机:15890150570

    邮箱: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花路18号河南广播电视台

  • 微信

    公众号

    微信
    抖音

    抖音

    抖音
抖音
快手
视频号
微信
抖音
快手
视频号
微博
抖音
快手
视频号
微信
抖音
快手
视频号
微信

保存图片,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河南法治频道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