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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处理 郑州市公安局 等待时间 10小时:11分钟 郑州市公安局应当采取下列整改措施 郑州市公安局: 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特别强调“坚持执法为民,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涉及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等方面,是一个相对专业的课题。它之所以备受关注,正是因为公安执法的规范化程度与民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息息相关。没有执法的更趋规范,公众如何能更有安全感?没有铁血盾牌的更坚强护佑,我们怎能对公平正义充满信心?近些年来公安执法规范化程度有很大提升,户籍制度、居住证制度、驾考制度改革的推进,更是让人们频频为人民警察点赞。就这两天,“某某地方成为失联儿童安全守护点”的救助提示在网上疯传,传说中有银行甚至某房地产中介、某快递公司成为守护点,对不同版本并不完全确实的“暖心”消息,警方迅速在官方微信上回应:“请告诉孩子有困难找警察”。“有困难找警察”,既是一种最普遍的社会常识,也是千千万万干警的为民承诺。不避事并且主动“揽事”,既是职责所在,不也是情怀所系吗?也要看到,当前警察执法也还存在一些与时代不适应的地方。比如部分民警法治观念不强、执法素养不高,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仍有发生。少数警察的不规范执法,不仅会对人民警察赤诚为民的形象有所折损,还影响了人们对整个社会安全感的预期。《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印发,本质上就是在以法律和制度系统规范执法行为,回应人们的改革期待。 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核心是依法约束和规范执法者的行为。警察执法必须在法律和制度的约束下进行,不能以道义之名破坏公平正义,更不能倚权随意妄为。警察的执法规范越来越细,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将越来越少,公民的权益将得到更大程度的保障,人们的安全感、幸福感也将越来越厚实。相应的,人们对警察的信任感也将不断提升。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国家权力机器应始终在法治的框架内规范运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保持必要的谦抑和自律。它折射的将是一个现代化国家对法治的信仰,亦是国民对这个国家的信仰。 一、存在问题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规定,接到符合本规则第九条规定范围的报警后,110报警服务台应当迅速问明基本情况,根据警情性质、事态规模、紧急程度等,按照就近处警、分级分类处警原则及时派警处置。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规定,公安派出所民警在处理案(事)件时,应当做到:(一)接到出警指令后,在城市5分钟内到达现场,在农村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二)保持联络,及时报告案(事)件处理情况;(三)依法、稳妥、果断处置;(四)服从命令,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河南各地110报警服务台进一步畅通报警渠道,健全完善110快速反应机制,坚持快接快问、快派快出、快处快反馈,确保110“生命线”时刻保持畅通,确保群众报警和紧急求助得到及时高效受理处置。河南公安持续推进110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持续提升110接处警工作质量水平。河南省公安厅在稳妥推进省辖市公安局城区110接处警勤务改革的同时,指导各地进一步健全“扁平指挥、网格布警、屯警街面”接处警巡防模式,科学调整优化网格巡防布局,健全“1、3、5分钟”快速响应和重点部位巡逻防控四项机制,完善梯次增援和卡点封控体系,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突发案事件,做到快速响应、联勤联动、梯次增援、高效处置。 槐树洼村是荥阳市乔楼镇行政区域的组成部分,从未依法划入索河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但是2006年开始,荥阳市公安局索河派出所擅自将槐树洼村全体居民户口划入该派出所辖区,同时承担槐树洼村域内的执法权力。荥阳市公安局对这种行为不予纠正,反而支持肯定,凡是槐树洼村域内居民拨打110报警,荥阳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一律指令索河派出所处警,到达现场一般需要30分钟以上,根本不能“确保警力最快抵达现场”。 二、整改意见 对于这些严重违法行为,荥阳市公安局拒不整改,郑州市公安局应当采取下列整改措施: 郑州市公安局应当安排一名副局长立即到达荥阳市公安局,主持召开荥阳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责令荥阳市公安局全面整改。 乔楼镇槐树洼村全体居民户口,必须立即划入荥阳市公安局乔楼派出所管理。 入住槐树洼安置小区的群众,居民户口登记地址由“河南省荥阳市索河办槐树洼村XX号”变更为“河南省荥阳市乔楼镇槐树洼村安置小区X号楼XX号”。 二期未安置的群众,应当设立槐树洼村集体户口,居民户口登记地址由“河南省荥阳市索河办槐树洼村XX号”变更为“河南省荥阳市乔楼镇槐树洼村集体户口XX号”。 槐树洼村域内居民拨打110报警,荥阳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向乔楼派出所或者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等单位下达出警指令,确保警力最快抵达现场,不得向索河派出所下达出警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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