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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处理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等待时间 10小时:55分钟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通知》指出,村卫生室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与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是实现医疗保障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各地医保、卫生健康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乡村医疗卫生工作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与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医保参保管理服务等工作协同,不断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就医购药可及性。卫生健康部门可根据各地实际,优化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政策,推动村卫生室常见病、多发病用药与乡镇卫生院衔接一致,鼓励村卫生室使用质优价宜的集采中选药品。 根据群众反映,多年以来,乔楼镇域内的村级卫生室不能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尤其是陈沟村卫生室、槐树洼村卫生室,群众就诊不予报销,导致人民群众医疗费用高涨,对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不信任逐渐增加,每年的居民医保缴费都会遇到很大的阻力。 一、原因分析 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对外印发的“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及医保待遇政策指南”明确承诺,参加郑州市居民医保并在待遇享受期内的人员,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在村级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发生的费用,不设起付线,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5%,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300元。 按照这个规定,假如一名群众在村级卫生室就诊,卫生室应当优先使用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药品,单次门诊总费用为100元,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应当支付65元,群众自费仅为35元。 实际上,村级卫生室不能使用居民医保报销的问题已经持续存在多年。由于信息高度封锁、不公开,村级卫生室不能使用居民医保报销的原因,始终难以查明。 村级卫生室要么不向群众解释说明原因,只是告知“不能报销”,要么给群众说些似是而非的理由,“输液不报销,整盒药品才能报销”,“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的村卫生室才能报销”。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荥阳分局的工作人员则是向群众声称,“荥阳市所有的村级卫生室居民医保报销正常,不存在任何政策以外的限制”。 近期经过深入调研,获得了重要的线索,几年前,村民袁某在槐树洼村卫生室就诊多次,被拖欠的应报销费用高达近千元,截至目前,仍然没有结算,导致人民群众对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十分失望。 在多次追问之下,乔楼镇槐树洼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私下向袁某承认,“荥阳医保机构要求村级卫生室自行垫付门诊报销费用,已经拖欠多年拒不结算,我们也没有办法”,村级卫生室根本无力垫付高额费用,只能对外公开告知“不能报销”,为了给荥阳医保机构领导干部“留个面子”,还不敢向群众广泛告知真实原因。 二 、处理意见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郑州市审计局、郑州市财政局应当成立联合工作组,立即进驻荥阳市开展全面调查,立即纠正医疗保障领域的一切违法行为。 如果查明“荥阳医保机构要求村级卫生室自行垫付门诊报销费用,拖欠多年拒不结算”事实成立,应当立即撤销郑州市医疗保障局荥阳分局局长、郑州市荥阳医疗保障中心主任等领导干部职务,同时移送荥阳市纪委监委对责任人员实施调查、处置。 对于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实施以来,医疗保障基金拖欠荥阳市广大参保群众的费用,应当在30日内全部结算完毕。 如果郑州市级行政部门不能依法处理,本案将呈报中共中央纪委、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中国医疗保障局等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