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爆料
槐树洼村二期过渡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下派单位:荥阳市)
发布时间:2025-03-18    阅读:24次
来源:中原网-心通桥 作者:admin

待处理

索河办事处

等待时间

8小时:54分钟

                槐树洼村二期过渡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荥阳市人民政府:
    近日,荥阳市人民政府索河街道办事处向群众公开了“槐树洼村二期过渡费拖欠统计表”,应当接受人民群众的全过程监督,但是佯装公示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一、违法行为
    1、公示期间严重不足
    一般来说,公示期应当不少于3个工作日,还有5或7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2025年3月12日下午,荥阳市人民政府索河街道办事处通过各村民小组微信群发布“槐树洼村二期过渡费拖欠统计表”,要求2025年3月12日8点截止,公示期间不足1个工作日。
    2、过渡费存在的问题
    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为荥阳市人民政府索河街道办事处、农户代表,双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槐树洼村二期过渡费拖欠统计表”中寨根小组的李根成、李有成、李连成、李国成等农户,房屋并未拆除,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并未注销,居然能够获得安置房、过渡费等非法利益。
     王南小组的王景阳,居然签订两份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代码为33与34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规定。
     二、处理意见
     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责令荥阳市人民政府索河街道办事处严格执行公示期间的规定,公示期间应当不少于3个工作日,根据需要可以设定5个、7个、10个工作日。
     二、荥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应当组织荥阳市审计局、荥阳市财政局、荥阳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槐树洼村二期过渡费拖欠统计表”进行全面核查,对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之后房屋并未拆除、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并未注销的农户,该行政协议应当认定为无效,已经取得的过渡费、搬迁费等违法所得,必须退还荥阳市人民政府索河街道办事处。
     对于村民一户拥有两处宅基地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查处。对于其中一份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签订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认定为有效,行政协议继续履行。对于另外一份未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签订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该行政协议应当认定为无效,协议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立即消灭,农户已经取得的过渡费、搬迁费等违法所得,必须退还荥阳市人民政府索河街道办事处。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 电话:0371-65749110  手机:15890150570

    邮箱: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花路18号河南广播电视台

  • 微信

    公众号

    微信
    抖音

    抖音

    抖音
抖音
快手
视频号
微信
抖音
快手
视频号
微博
抖音
快手
视频号
微信
抖音
快手
视频号
微信

保存图片,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河南法治频道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