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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
发布时间:2026-01-16    阅读:3次
来源:中原网-心通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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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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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指出,本规定所称农村基层干部包括:(一)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大主席团负责人以及乡镇其他工作人员;(二)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工作人员;(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以及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五)其他从事乡镇和村级事务管理的人员。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街道、社区等相关管理人员参照适用本规定。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应当认真履行农村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的工作部门具体责任,把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整合监督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能职责加强管理监督,促进农村基层干部自觉廉洁履行职责。
    中共荥阳市委、荥阳市人民政府、中共荥阳市委组织部、中共荥阳市委社会工作部应当采取下列监督处理措施:
     一、责成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派出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做好农村基层干部选育管用工作,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管理监督。重点加强对乡镇党委和政府“一把手”,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注重通过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和法治培训,强化警示教育,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二、责成乔楼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镇纪检监察机构全面加强对槐树洼村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不廉洁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化以案促改促治。
    乔楼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应当要求槐树洼村的基层干部立即填写《公职人员信息登记表》,同时提交公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建立公职人员档案。槐树洼村的基层干部,包括中国共产党荥阳市乔楼镇槐树洼村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槐树洼村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组长,以及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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