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使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当前,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催生市场新业态和消费新模式,激发消费新动能。网络消费为人们日常生活提供较大便利,已成为群众消费的重要方式。网络消费快速发展对进一步完善消费模式、提升消费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增强消费对于把握战略主动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消费与经济增长、社会发展、民生福祉间的辩证关系,稳妥探索、认真总结网络消费变化趋势和规律,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支持拓展网络消费场域,护育网络消费韧性,厚植网络消费潜力,促进网络消费蓬勃健康成长,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个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主要体现以下方面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