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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能获得更多赔偿吗?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6-03-08    阅读:3次
来源:人民网 作者:admin

街头摊位经营引发肢体冲突

酿成致命悲剧

不仅让摊主身陷囹圄

更在刑事案件宣判后

牵扯出民事赔偿的争议

被害人亲属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转而另行起诉索要死亡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赔偿

这样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基本案情

某日晚,赵某将其固定摊位挪至某道路上经营,吴某劝阻赵某,双方发生争执并产生肢体冲突,后吴某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吴某符合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死亡,情绪激动及轻微外力可作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发作的诱因。该刑事案件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赵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事案件审理期间,被害人吴某亲属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是另行提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侵权之诉,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赵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停尸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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