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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保价货物遇违规签收丢失 责任谁担?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6-07-15    阅读:2次
来源:人民网 作者:admin

从城市到乡村,快递物流已深度融入日常生活。然而,快递丢失、违规签收等纠纷也随之频发,那么未保价快递丢失该如何赔付?格式赔付条款是否有效?近日,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薄壁人民法庭审结了一起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案,为快递行业经营、消费者维权划定清晰边界。

2025年6月,张某某通过某快递公司小程序邮寄4件物品,寄件时未购买保价服务,共支付快递费40余元。快递员将货物送到张某某提供的地址后,联系张某某时未接通电话,便将货物放至门口,私自操作系统点击“本人签收”。后来货物丢失,张某某认为物品价值9000余元,要求某快递公司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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