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有意义的活动”,这是段文龙检察长在指导性案例培育选编大家谈活动方案上作出的批示,也是省院机关干警参加活动后的共同感受。
为进一步加强指导性案例培育选编工作,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6月13日上午,省院举办了指导性案例培育选编大家谈活动(“豫检言”业务沙龙第二期)。邀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陈在上、民事检察部副主任冯海宽、行政检察部副主任王子凯作主题交流。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志强,检委会专职委员孟国祥参加活动并讲话。
活动中,王子凯、王二鹏结合“曹某诉河南省某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行政奖励诉讼监督案”(检例第233号),介绍了案例主要内容和案例发布的意义,分享了该案入选指导性案例背后的故事,从学习最高检工作思路、重点部署,学习案例具体内容和编写技巧等三个方面,谈了培育选编案例的心得体会。冯海宽结合承办和撰写的“李某荣等7人与李某云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检例第154号),介绍了该案在举证责任分配和证明标准把握等方面的指导意义,从注重法律基础与业务实践、经得起检验、把握机遇、做好总结宣传、加强信息沟通等五个方面,分享了培育选编指导性案例的经验和体会。
陈在上教授真情回顾检校在司法案例及检察学研究等方面的密切合作,对检察官所办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表示敬佩和祝贺,并从理论实践结合角度提出,培育出好的案例,要有发现的眼光,要有培育的能力,要有坚持的毅力,更要有贯穿始终的法治情怀,引起大家共鸣。
交流中,大家积极互动,踊跃发言,刘晓媛、路利娜、杨晓红、陈镜如、曹森、郭洁、武晓新、周玉欢、张叶青、李聪涛等10名同志先后发言,从不同侧面和角度,交流学习心得,分享工作经验,畅谈下步打算。大家认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标志性成果,开展案例培育选编学习交流活动,非常有意义。大家表示,今后工作中要通过办好案、选好案、编好案,努力推出更多具有指导性、典型性的案例。
省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孟国祥结合主持案委会研究论证案例实际,强调案例首先是办出来的,要把功夫下在平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案例也是编出来的,要具备专业的功力和较高的提炼总结能力;培育选编案例还要有一定的技巧和智慧,注意把握规律,研究工作,选好角度。
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志强在总结讲话中对这次活动给予充分肯定,指出选题切中高质效办案的现实需要,业务沙龙形式新颖活泼,互动积极,发言踊跃,展现了省院机关干警“有眼光、有能力、有毅力、有情怀”的良好形象。抓好案例培育选编工作,一要把握五个特点,指导性案例是适用法律的模范案例,是有权解释法律的案例,是形式内容都依法限定的案例,是具有强制指导作用的案例,是可以在法律文书中引用的案例。二要抓好三个环节,在案例培育、选编、研究上狠下功夫,从办案一开始就做到严格依法规范。三要突出两个重点,积极做好沟通汇报,注意做好技术处理。强调要从内强指导、外树形象、个人提升三个层面,充分认识做好案例工作的重要性,共同努力推动我省案例工作提质增效、上档升级。作为省级院的检察干警要“能文能武”,既要强业务也要善综合,既要办好案也要重总结,既要提笔能写还要张口能说,既要眼睛向内又要眼睛向外,提升综合素能。希望大家更加重视理论研究工作、案例工作,更加注重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的协作配合交流,更加积极参与“豫检言”这个交流平台,为更多干警提供互学互鉴、共同提高的机会。
本期“豫检言”检察业务沙龙由省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省检察官协会秘书处承办。省院机关第一至第十一检察部,政治部宣传处、案件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40余名干警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