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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全险”就万全了吗?不计免赔≠保险全赔!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03-13    阅读:29次
来源:人民网 作者:admin

随着保险意识的增强

越来越多的人会为自己的爱车

购买较为齐全的保险

并附加相应的“不计免赔”约定

以为买了“全险”

保险公司就会负责全部的赔偿事项

真的是这样的吗

基本案情

2024年8月1日,在永城市西城区,黄某开车不小心撞上了一辆出租车,导致两辆车都受损。交警认定黄某负全责。因双方就出租车的停运损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出租车司机诉至法院。

被告黄某认为,自己驾驶的车辆购买了全险,且购买了附加不计免赔险,故所有损失均应由保险公司赔偿。

被告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停运损失不在赔偿范围内,保险公司对停运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黄某是通过电子方式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投保流程中已经明确展示了保险条款,并且对免责条款进行了加粗加黑的提示。

保险合同里明确写着:“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停业、停驶等间接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也就是说,虽然黄某买了“不计免赔险”,但停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赔。

最终,法院判决黄某赔偿出租车司机的停运损失,共计3073.84元。

法官说法

不计免赔险是啥?

  • 电话:0371-65749110  手机:15890150570

    邮箱: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花路18号河南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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