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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例入选,最高检发布第二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3-12    阅读:0次
来源:河南省检察院 作者:[db:作者]

最高检发布第二批

“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

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典型案例”

深化双向衔接转化

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10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典型案例”。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从案件线索来源看,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6件来自人大代表建议、4件来自政协委员提案;从办案类型看,有8件行政公益诉讼审前程序案件,2件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从办案领域看,涵盖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日本侵华罪证遗址保护、食品安全、传统村落保护、生态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预付式消费、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组织召开公开听证、数据赋能等方式,以个案办理为切入,开展类案监督,促进行业治理,甚至为相关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完善提供了重要参考。

“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案件办理,为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提供了检察实践支撑。同时,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为公益诉讼检察实践注入了强大动力,双方共同履职,推动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检察建议等落实落地,实现了双向衔接转化。”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持续深化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助力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与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推进。

关于印发《第二批“代表建议、

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典型案例”》的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持续深化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助力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与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选编“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整治涉非物质文化遗产虚假宣传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0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典型案例。现印发你们,供各地参考借鉴。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6年2月27日

河南省开封市

祥符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

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代表建议 政协提案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传统村落保护 分类施策

【公益损害事实】

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国家级传统村落朱仙镇西街村、省级传统村落朱仙镇估衣街村是大运河历史文化的重要遗存,杜良乡国都里村是夏朝国都老丘旧址。近年来,西街村、估衣街村新建翻建的12处村民住宅与历史传统风貌不符,估衣街村2处传统建筑和国都里村2处传统民居破损严重、存在坍塌风险,国都里村9块古石碑未妥善存放、1处古井周边淤泥堆积,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区线路老化、消防设施配备缺失,村落出入口未设置保护标志牌或保护标志模糊、管理严重缺位,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代表委员履职】

全国人大代表郭建华、市政协委员姜军聚焦传统村落保护,结合调研成果,针对性提出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建议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法治手段助力传统村落保护,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代表委员主动协同履职,提供调研数据、问题线索等关键信息,与检察机关同向发力,共同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公益损害问题的整改落实,以履职实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检察机关履职】

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移交线索后,检察长担任主办检察官,于2024年8月20日立案,通过无人机航拍、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咨询专家、现场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查明:朱仙镇西街村、估衣街村村民自建房屋与传统村落历史风貌不符,部分传统建筑破损严重、存在坍塌风险,村落出入口未设保护标志牌,核心保护区线路老化、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杜良乡国都里村古石碑、古井未获妥善维护,传统民居年久失修、屋内杂草丛生。

针对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实施监管主体不明、基础设施提升工作分工不清等问题,11月5日,祥符区检察院邀请提出建议、提案的全国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等参与公开听证。经听证,明确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中住建部门负责保护规划实施监管、乡镇政府负责基础设施提升等职责,全国人大代表郭建华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动态监测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11月8日,祥符区检察院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朱仙镇人民政府、杜良乡人民政府分别制发检察建议,由区住建局牵头,联合朱仙镇人民政府、杜良乡人民政府针对村民自建房屋与传统村落历史风貌不符、传统建筑破损、消防安全隐患、古石碑和古井未获保护等问题进行依法整改,调动广大村民积极融入传统村落保护行动,焕发传统村落时代新风貌。

区住建局等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向当地党委汇报,成立由区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工作专班,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开展普查认定工作,编制西街村、估衣街村和国都里村保护发展规划报请上级评审,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提供技术准则,并于12月10日、12月17日予以书面回复。在检察建议、代表委员意见共同督促下,区住建局等单位先后申请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61万元,对传统建筑破损严重的16处实施修缮,增设保护指示牌19处,完善古石碑、古井保护10处,排查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27处,建成以夏文化为主题的国都里村史馆;同时实行动态管理并加强宣传引导,促成周边特色民宿与风味农家乐联动,带动村民就业增收。

祥符区检察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参与案件整改验收,实地评估传统村落保护成效,并由检察长专题向区委汇报,推动全区形成常态化保护监督体系:一是建立传统村落保护联络员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相关村委党支部协同共建,以党建引领助推传统村落保护。二是以传统村落为点,投入专项资金5000余万元,实施运粮河(朱仙镇段)改造提升工程,有力服务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朱仙镇“一河两岸”发展布局。三是探索“分类管理、一村一特、共享共赢”的乡村振兴模式,构建“传统村落+文旅名镇”“传统村落+农耕文化”的发展格局,逐步形成“村民主体、政府主导、社会助力”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典型意义】

传统村落是承载历史记忆与文化基因的宝贵遗产,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其保护涉及规划、文物、消防等多个监管领域,易出现职责交叉或监管缺位问题。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职能,针对传统村落保护中风貌完整性受损、文物本体监管缺位、监管职责边界模糊、跨部门协同联动不畅的治理问题,依托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转化为案件线索,通过实地勘查固定公益受损证据,厘清相关行政部门在传统村落保护中的法定职责,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传统村落保护治理效能提升,切实守护传统村落承载的历史文化价值。同时联合代表委员形成监督合力,强化了公益诉讼的社会参与度,推动公益保护从“单一发力”向“协同共治”转变,为公共利益保护领域的协同治理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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